1. 服务范围:本 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 (SIS) 条款和条件及其相关的专属管辖权条款(以下统称为“本条款”)应适用于报价单(定义见下文)中指定的 UL Solutions 公司(下称“UL Solutions 缔约方”或“我们”)向报价单中指定的客户公司(下称“客户”)签发的所有报价、提案、工作范围文件、订单确认函、报价单和电子订单(单称为“报价单”,连同本条款,合称为“本协议”),并适用于与 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 (SIS) 相关的咨询服务、公共或私人培训服务、定制软件开发和/或其他类似专业服务(下称“服务”)。本条款不适用于 UL Solutions 缔约方对商业软件或软件即服务的许可,商业软件或软件即服务应单独许可或出售。
2. 定价和付款方式:每份报价单将列出与服务相关的应付费用、费用报销条款及适用付款方式。除非报价单中另有规定:
2.1 对于通过 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 (SIS) 网站(下称“网站”)购买的服务,将由第三方付款处理公司处理付款事宜。通过指定付款方式,客户同意:(i) 其有权使用其指定的付款方式;(ii) 所提供的付款信息真实准确;(iii) 付款处理商可以保留客户和客户的付款方式核准机构或适用的付款网络提交给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付款信息和付款方式;及 (iv) 付款处理商有权通过客户提供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包括任何适用的税款。 客户放弃且 UL Solutions 缔约方特此拒绝承担与付款处理相关的所有责任,包括付款处理商处理和存储客户的付款信息。
2.2 如果客户未通过网站付款,则客户将在收到适用的服务发票后,按报价单中指定的货币及时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付款。
2.3 费用不包括可能适用于此类服务的任何交易相关税费。客户需承担政府机构可能征收的所有税款、关税或进口税(下称“税款”),但根据 UL Solutions 与该报价单相关的净收入衡量的税款除外。UL Solutions 可将此类税款增列至发票中,并从客户处收取。客户不得扣除任何电汇或转账手续费或其他抵销费用。
2.4客户在到期时未支付给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所有金额,应按每月百分之一 (1%) 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以二者中的较低者为准)计息,直至客户结清未付金额。
2.5 客户需及时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偿付 UL Solutions 缔约方因收取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而逾期支付给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款项(或部分款项)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如果客户未能在到期时支付此类金额,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暂停服务,直至客户支付此类发票款。
3. 客户的责任和客户信息
3.1 客户将:(i) 履行报价单中规定的所有客户责任;(ii) 确保报价单中载述的所有假设情形均准确无误;(iii) 根据履行服务的要求,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可信、准确且完整的信息;(iv) 及时做出决策并获得必要的管理层批准;及 (v) 管理服务的选择、使用及应用事宜。UL Solutions 缔约方有权依赖于服务提供之前和期间获得的所有客户信息(定义见下文)、决定、陈述以及批准。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要求 UL Solutions 缔约方评估、建议、修改、确认或拒绝此类决定或批准。
3.2 客户声明并保证:(i) 客户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向 UL Solutions 提供其可公开的任何客户材料(定义见下文)或个人信息,并且客户就此已获得任何及所有必要的同意和许可,并满足本协议中关于 UL Solutions 使用此类客户材料以及处理此类个人信息的所有其他适用要求;及 (ii) 所有客户材料均由客户拥有或许可,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数据库权限、商标、服务标志、认证标志、专利、专有技术或根据适用法律产生或可行使的其他专有权利(下称“知识产权”)。 对于因客户或他方代表客户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客户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服务缺陷,UL Solutions 缔约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知识产权
4.1 客户材料: 客户、其许可方或其自身的供应商将保留并完全拥有以下内容的知识产权所附带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客户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的或他方代表客户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下称“客户信息”),以及客户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其他材料,包括客户的徽标、商标、商品名称、服务标志、内容、文件、供应商关系、方案和设计(此类材料连同“客户信息”,合称为“客户材料”)。客户向 UL Solutions 及其关联公司授予非排他性权利,允许其根据本协议使用、复制、分发、提供、展示、处理和传输客户材料以提供服务。除了本协议规定的有限权利以外,UL Solutions 对客户材料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4.2 UL Solutions 材料:UL Solutions 缔约方、其许可方或其自身的供应商将保留并完全拥有以下内容的知识产权所附带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UL Solutions 缔约方在提供服务时使用或创建的材料(由客户材料组成的任何此类材料的一部分除外),包括 UL Solutions 缔约方或其关联公司的软件、数据、方法、文档、图纸、流程、算法、规格、工具、技术、标志(定义见下文第 15 条)、商业机密以及前述任何一项中体现的专有技术(以下统称为 “UL Solutions 材料”)。
4.3 项目交付成果:报价单可描述 UL Solutions 缔约方作为服务的一部分向客户提供的有形项目交付成果(下称“项目交付成果”)。除非报价单中另有说明,由客户材料构成的任何项目交付成果部分属于且应继续属于客户的财产并由客户拥有。如果任何 UL Solutions 材料嵌入或包含在此类项目交付成果中,则在客户全额支付与项目交付成果相关的费用后,UL Solutions 缔约方特此向客户授予永久、非排他性、费用已完全付清的许可,使客户可根据需要,使用、复制、展示、分发、修改嵌入或融入此类项目交付成果的 UL Solutions 材料,或基于此类材料创作衍生作品,以便客户将项目交付成果用于内部业务用途,包括适用报价单中指定的用途(如有)。
4.4 验收:客户应验收符合适用报价单要求的项目交付成果。如果任何项目交付成果不符合此类要求(下称“不符合项”),客户需在交付后的十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 UL Solutions 缔约方。UL Solutions 缔约方应根据不符合项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能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不符合项。如果客户未能将上述任何不符合项通知 UL Solutions 缔约方,则应视为客户已验收该项目交付成果。
5. 培训服务(附加服务条款): 如果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报价单中确定的公共或私人培训服务,则 UL Solutions 缔约方向客户及其培训参与者分发的所有材料(下称“UL Solutions 培训材料”)均为 UL Solutions 材料。根据本协议的条款,UL Solutions 缔约方向客户授予有限、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让与、可撤销的许可,允许客户将 UL Solutions 培训材料用于内部业务用途。未经 UL Solutions 缔约方授权代表的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复制、修改、向他人分发或转让 UL Solutions 培训材料,也不得基于此类材料创作衍生作品。客户不得以任何暗示与 UL Solutions 缔约方有关联或合作关系的方式使用 UL Solutions 培训材料。客户应保留此类 UL Solutions 培训材料的所有归属和所有权声明(包括版权和商标声明)。为清楚起见,UL Solutions 培训材料根据本第 5 条获得许可,不属于项目交付成果(定义见上文)。 未经 UL Solutions 缔约方明确书面许可,客户自身不得且应确保培训参与者不得拍摄、录像或记录培训的任何部分。
6. 分包:客户同意,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将服务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或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关联公司。客户授权 UL Solutions 缔约方向分包商披露分包商履行服务所需的所有信息。UL Solutions 缔约方需对其分包商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7. 保密条款
7.1 双方确认,为履行本协议,各方可能会接收或有权访问(该方称为“接收方”)有关另一方或其关联方(该方称为“披露方”)业务、技术和/或产品(包括服务、 客户材料以及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及定价)的某些信息和材料;这类信息和材料具有机密性且对另一方具有重大价值(下称“机密信息”),如果向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则会减损其价值。接收方同意对披露方的机密信息保密,不得将任何此类机密信息用于除促进本协议目的和本协议所述活动以外的任何目的。接收方必须采用至少与其保护自身机密信息所适用的相同标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合理的注意标准),对披露方的机密信息严格保密。接收方只能向确实需要访问机密信息的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员工、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供应商或承包商披露此类机密信息,并且这类员工、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供应商或承包商有义务对此类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这类保密义务至少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具有相同的约束性。
7.2 第 7.1 条项下的义务不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形的任何机密信息:(i) 现在或之后不因受到与此类机密信息相关的任何使用或披露限制的接收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为公众所知或向公众公开的任何机密信息;(ii) 接收方在收到披露方(不受使用或披露限制)提供的此类信息之前已获悉或合法拥有的任何机密信息;(iii) 接收方从有权披露且不受使用或披露限制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任何机密信息;或 (iv) 由接收方在不依靠披露方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前提下独立开发的任何机密信息。 此外,第 7.1 条项下的义务不会限制接收方在任何法律或法规要求的范围内或由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或行政机构强制要求披露披露方的机密信息;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事先向披露方发出有关此类必要披露的合理通知,以便披露方能够阻止或限制披露。
7.3 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接收方需立即删除或应要求归还所有包含披露方机密信息的文件和信息,无论其以何种方式记录;但是,应准许接收方将副本保存在根据其公司业务连续性或灾难恢复程序进行的加密存档计算机系统备份中。
8. 保证和免责声明
8.1 UL Solutions 缔约方保证,其将以合理的技能和谨慎态度、能力水平和专业的工作方式提供服务。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唯一义务是纠正任何不符合本保证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类情况,客户必须在根据本协议条款验收服务后的十 (10) 个工作日内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发出书面通知。除上述规定外,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对服务的适销性或特定用途的适用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担保或陈述。
8.2 服务的提供不取决于任何符合性评估服务,UL 认证证书的签发不涉及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交付。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向任何一方保证、担保或提供以下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即将产生包含正面评价和结果的合规报告,或第三方将认可或接受服务、意见或调查结果。客户进一步确认并同意:
8.2.1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在履行服务时使用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工具,客户同意 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对此类工具在生成服务成果时可能提供的准确性、完整性或任何缺陷承担责任。
8.2.2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能无法通过本协议所述的服务发现或识别客户的产品、软件或系统中存在的所有错误、缺陷、漏洞或弱点。
8.2.3 客户全权负责客户开发的任何产品(包括使用项目交付成果开发的任何产品)的安全性、安防、性能和可靠性。
8.3 客户确认并同意,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是客户任何类型产品或系统的设计方、制造商、营销商、卖方、背书人、担保人或承保人。通过提供服务,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承担并放弃与客户提交给 UL Solutions 缔约方以获得服务的任何产品或系统的设计、制造、营销或销售相关的任何义务。客户同意:
8.3.1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服务的目的并不是取代客户对此类产品或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8.3.2 通过 UL Solutions 缔约方履行服务,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承担客户在制造或销售之前或之后必须检查或测试此类产品或系统设计的任何义务。
8.3.3 UL Solutions 缔约方并未对此类产品或系统的安全性或性能提供背书或保证。
8.3.4 在提供服务时,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提供用于指导客户和开展客户业务的信息。
9. 赔偿
9.1 如果 UL Solutions 缔约方在任何客户场地或设施履行服务,UL Solutions 缔约方将自费为客户及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和承包商(下称“客户受偿方”)进行抗辩并使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任何及所有诉因、诉讼程序、索赔、诉讼和要求(以下统称为“索赔”)的损害,并就客户受偿方因 UL Solutions 缔约方在履行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死亡或不动产和/或有形个人财产的损坏(由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人员或代理在开展服务时犯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作为或不作为所致)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害、损失、罚金、判决、成本、罚款、责任或任何性质的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开支)(下称“损失”)向客户受偿方做出相应赔偿。
9.2 客户应自费为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及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和承包商(下称“UL Solutions 缔约方受偿方”)进行抗辩并使其免受所有索赔的损害,并赔偿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受偿方因客户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服务的标的物)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包括源于项目交付成果的营销或产品责任索赔或与客户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服务的标的物)相关的其他形式的索赔。
10. 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UL Solutions 缔约方对于因任何违约行为和/或未能运用适当的技能和谨慎而导致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损害或费用索赔(无论其原因如何)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就导致此类索赔的特定服务收取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UL Solutions 缔约方均不对任何性质的间接、后果性、附带、特殊、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未来业务或生产的损失;客户已签订合同的取消;或其他无形损失(即使 UL Solutions 缔约方已事先获悉可能产生此类损害赔偿)。在任何情况下,UL Solutions 缔约方均不对客户承担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索赔责任,除非此类索赔是在 UL Solutions 缔约方履行引起索赔的服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第 13 条(争议解决)提出的,或者在存在任何涉嫌不履行服务的情况下,在服务应当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
11. 期限和终止:除非报价单中另有明确规定,且依据下述第 11.5 条之规定,在服务完成之前,或者除非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始终有效。
11.1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三十 (3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
11.2 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未能在收到另一方指明重大违约的书面通知后三十 (30) 天内补救该违约行为,则未违约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提交破产申请或任何类似的债权人保护申请将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
11.3 如果客户未能支付任何到期款项,则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终止本协议。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暂停履行服务,直至客户支付欠付或到期的款项,UL Solutions 缔约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这亦不损害 UL Solutions 缔约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11.4 本协议终止后,UL Solutions 缔约方有权获得截至终止之日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全额补偿以及根据本协议到期应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包括 UL Solutions 缔约方因协议终止而产生的任何其他直接成本和费用。
11.5 取消或推迟培训服务:如果报价单包含公共或私人培训服务,则报价单可能包括有关取消或推迟公共或私人培训服务的附加条款和条件,包括取消或推迟的费用。
12. 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并依据伊利诺伊州法律进行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13. 争议解决
13.1 所有与本协议、报价单或服务相关或由其引发的争议、索赔、纠纷、问题或分歧,最终均应通过保密仲裁方式解决(下文规定的有限法院救济除外)。将由美国仲裁协会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根据其当时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英语,由双方同意的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如果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案件经办人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
13.2 仲裁员将采用适用法律,但无权修改本协议,且必须采用法律选择条款,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仲裁员的裁决将作为双方之间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的最终救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下列救济:对仲裁裁决作出判决、协助仲裁的临时救济或禁令救济,以阻止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3.3 如果一方拒绝以书面财务方式解决争议的要约,且最终未获得高于该要约金额的仲裁裁决,则该方需承担另一方在提出要约后产生的合理法律费用和开支(并且如果适用,该方无权收回其在拒绝要约后产生的自身法律费用和开支)。
14. 专属管辖权条款: UL Solutions 缔约方对特定服务的提供受专属管辖权条款的约束。 专属管辖权条款修改了本 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 (SIS) 条款和条件的重要内容,因此请仔细阅读专属管辖权条款。
15. 宣传:除非经 UL Solutions 缔约方书面明确授权,否则客户不得使用 UL Solutions 及其关联公司的名称、缩写、符号、商标或服务标志、商品名称、徽标、域名或公司标识符(以下统称为“标志”)。
16. 竞业禁止:在聘用期间以及服务完成后十二 (12) 个月内,客户不会主动招揽直接参与向客户提供服务的 UL Solutions 缔约方人员。
17.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该等原因就其性质而言是该方(或该人士)无法预见的,或即使可以预见,也无法通过合理的预见或计划避免或阻止的任何原因)而延迟履行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包括任何付款义务)承担责任,包括天灾、暴乱、火灾、流行病、内乱、战争行为、恐怖主义行为或能源供应中断或不足(下称“不可抗力”)。主张本条款利益的一方必须立即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尽合理努力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履约时间将相应顺延,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不可抗力而损失的时间。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未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十 (30) 天内得到纠正,则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8. 出口限制:请客户注意:服务(包括项目交付成果)可能受到美国法律法规(包括《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的访问和出口管制,且禁止违反美国法律法规的转移行为。客户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任何适用的美国法规或法令(包括美国政府或联合国不时禁运的国家)禁止的任何国家/地区、最终用户,或向任何此类禁止的国家/地区、最终用户,或出于任何此类禁止的最终用途而访问、出口、进口或传输服务。此外,客户同意,若有违对访问、出口、进口、传输或使用服务拥有管辖权的任何其他政府实体的法律或法规,则客户不得直接或间接访问、出口、进口、传输或使用服务。客户声明并同意,美国工业和出口管理局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均未对客户实施制裁或以其他方式暂停、撤销或拒绝客户的出口特权。
19. 其他条款
19.1 双方的关系:UL Solutions 缔约方是独立签约方,不是客户或其关联公司的员工、合作伙伴、合著者或合资企业。除了本协议的双方之外,任何其他人不得执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救济。
19.2 转让:未经 UL Solutions 缔约方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通过实施法律或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UL Solutions 缔约方可通过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i) 关联公司;(ii) 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股票或资产的购买者;或 (iii) 参与合并或其他公司重组的第三方,其中出让方是组成公司。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以其为受益人。在本协议中,“关联公司”是指:
19.2.1 就 UL Solutions 而言,“关联公司”是指 UL Solutions Inc. 以及直接或间接由 UL Solutions Inc. 拥有或控制,或与 UL Solutions Inc. 处于共同拥有或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
19.2.2 就客户而言,“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该客户、由该客户拥有或控制,或与该客户处于共同拥有或控制之下的实体;其中,“控制”是指有权指导实体的管理或事务,“拥有”指实益拥有该实体超过百分之五十 (50%) 的投票权的股权或其他等效的投票权益)。
19.3 不弃权条款:即使一方未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索赔或条款,不应视为该方放弃此类权利、索赔或条款。所有弃权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弃权方签字,并且任何此类弃权仅在该情况下有效,且仅用于规定的弃权目的,不得解释为在任何未来情况下的弃权。
19.4 修订: 除非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否则不得修改本协议。
19.5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裁定或认定为不合法、不可执行或无效,则应免除双方在该条款下产生的所有义务。如果本条款或报价单的其余部分不受此类裁定或认定的影响,并且能够实质履行,则不受此类影响的每项条款均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执行。
19.6 完整条款: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达成的完整和排他性的谅解与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先前或同期与本协议标的相关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或口头协议、通信或谅解。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对报价单、采购订单、发票、销售或营销材料、电子邮件、任何验收通信或其他业务文件所请求的任何预印条款和条件、附加条款和条件,或不同的条款和条件均不适用于任何服务或报价单,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对 UL Solutions 缔约方产生约束。未经 UL Solutions 缔约方做出的修改,或未经我方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确认的方式接受的修改,不构成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接受;开始履约并不代表 UL Solutions 缔约方接受任何此类修改。任何此类修改均不包含在本协议中,且此类修改对 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具有约束力。
19.7 电子签名:客户同意使用与服务相关的电子文件和记录以及与服务相关的所有未来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本电子签名和披露通知。客户还同意,该使用行为符合我们以书面形式提供这些文件及其内容的任何要求。如需接收或访问电子文件和记录,必须拥有:(i) 能够访问互联网的设备;(ii) 支持 UL Solutions 缔约方所需加密的互联网浏览器;及 (iii) 允许接收和访问便携式文档格式 (“PDF”) 文件和电子邮件的软件。如欲保留文件和记录,设备必须能够下载和存储 PDF 文件。
19.8 存续条款:本协议终止或届满后,以下条款仍应完全有效:第 2 条(定价和付款方式)、第 4 条(知识产权)、第 7 条(保密条款)、第 8 条(保证和免责声明)、第 9 条(赔偿)、第 10 条(责任限制)、第 11 条(期限和终止)、第 12 条(适用法律)、第 13 条(争议解决)、第 14 条(专属管辖权条款)、第 15 条(宣传)、第 16 条(竞业禁止)、第 18 条(出口限制)和第 19 条(其他条款)。
19.9 通知: 向客户发出的任何通知必须通过专人递送、快递服务、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送交至客户的主要营业地点。向 UL Solutions 缔约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必须通过专人递送、快递服务、电子邮件或寄往 UL LLC 的美国邮件送交(收件人:General Counsel, 333 Pfingsten Road, Northbrook, Illinois, 60062, U.S.A.)。通知将在收悉后生效。客户还应通过电子邮件向 legal.notices@ul.com 发送抄送件。
版本:2024 年 8 月版
专属管辖权条款: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 (SIS)
本专属管辖权条款修改了适用于以下司法管辖区的 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 (SIS) 通用条款和条件(下称“通用条款”):
1. 中国
以下条款适用于由 UL Standard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Company Limited(或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服务,并且客户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
A. 通用条款第 12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B. 通用条款第 13.1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所有与本协议、报价单或服务相关或由其引发的争议、索赔、纠纷、问题或分歧,最终均应通过保密仲裁方式解决(下文规定的有限法院救济除外)。将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根据其当时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英语,由双方同意的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如果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案件经办人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
以下条款适用于由 UL Standard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Company Limited(或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服务,并且客户的主要营业地点不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
A. 通用条款第 12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并依据新加坡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B. 通用条款第 13.1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所有与本协议、报价单或服务相关或由其引发的争议、索赔、纠纷、问题或分歧,最终均应通过保密仲裁方式解决(下文规定的有限法院救济除外)。将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新加坡根据其当时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英语,由双方同意的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如果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案件经办人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
2. 德国:以下条款适用于由 Kugler Maag Cie GmbH 或 UL Method Park GmbH(或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德国的其他 UL Solutions 缔约方)提供服务的情况:
A. 通用条款第 10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10. 责任限制
10.1 在以下情况下,UL Solutions 缔约方应根据成文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i. 意图
ii. 重大过失
10.2 UL Solutions 缔约方对因轻微过失 [leichte Fahrlässigkeit] 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仅限于因违反以下规定而造成的损害:
i. 实质性责任:一旦违反规定将严重影响客户实现本协议目的。
ii. 违反本协议妥善履行所必需的义务,且客户可依赖并通常依赖于该等义务的履行。
在这些情况下,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轻微过失责任仅限于相应类型合同的典型可预见损害。在遵守第 10.4 条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发生轻微过失,则应免除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任何进一步责任。
10.3 如果发生第 10.2 条规定的情况:
i.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责任总额应进一步限于在发生索赔前十二 (12) 个月内根据适用协议支付给 UL Solutions 的费用。
ii. UL Solutions 缔约方不对利润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0.4 上述责任限制条款应适用于所有损害赔偿的索赔,无论其法律依据如何,但以下情况的损害赔偿索赔除外:
i. 对生命、身体或健康造成的损害。
ii. 欺诈性地隐瞒缺陷。
iii. 承担保证(在此情况下,UL Solutions 缔约方应在其承担的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iv. 任何违反德国产品责任法 [Produkthaftungsgesetz] 或其他强制性成文法的行为。
10.5 上述责任限制亦适用于针对 UL Solutions 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代表机构 [gesetzliche Vertreter/Organe]、高管员工 [leitende Angestellte]、员工、代表 [Vertreter] 或代理 [Erfüllungsgehilfen] 提出的任何损害赔偿索赔。
B. 通用条款第 12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不考虑法律选择原则。
C. 通用条款第 13.1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所有与本协议、报价单或服务相关或由其引发的争议、索赔、纠纷、问题或分歧,最终均应通过保密仲裁方式解决(下文规定的有限法院救济除外)。将由国际商会在瑞士苏黎世根据其当时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英语,由双方同意的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如果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案件经办人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